贞观七年蜀王妃子的父亲杨誉违反当时的法令在皇宫禁地追逐婢女都
贞观七年,蜀王妃子的父亲杨誉违反当时的法令,在皇宫禁地追逐婢女,都官郎中薛仁方留下他盘查讯问,未及时给予判决。杨誉的儿子是将军,在上朝的时候向皇帝禀报道:“唐朝的制度规定,凡是五品以上的官员,只要不是反抗朝廷,都不宜留下询问。因为这件事涉及皇帝的亲戚,所以地方官生下许多枝节,不肯判决,已经拖延了很长时间。”唐太宗听后非常生气地说:“明明知道是我的亲戚,可见他是故意装得如此艰难。”于是下令杖击薛仁方一百杖,免去其所任官职。魏徵觉得唐太宗的做法偏颇,于是向唐太宗进谏道:“连城边的狐狸、庙里的老鼠这些小动物,除去它们都尚且不容易,更何况这事涉及皇上你的亲戚呢?这些关系在古代都难以处理,自从汉、晋以来,相关事件可谓屡禁不止。武德年间,皇亲国戚大都骄横自大、不守法度。陛下登上皇位,一切都是从萧条开始入手,做事应多加斟酌。仁方作为国家的官吏,能为国家奉公守法,怎么能够随意地加以处罚,从而来满足外戚的非法私欲呢?如果陛下开了这个先例,各种争端就会产生,以后皇上就会后悔的,到那时,就没有什么方法可以治理。自古能禁绝这类事情的,我想只有陛下一人。对那些意料不到的事情做好准备措施,这是治理国家最常见的方法,哪有见水一流淌就想自己毁掉堤岸的道理呢?我暗自思量,觉得陛下刚才的做法是不对的。”唐太宗说:“你说得很对,可是薛仁方什么也不说就把杨誉禁闭起来,太自作主张了。他的行为虽然构不成大的罪过,但也应该稍加惩罚,以严肃国纪。”于是命令下人打了仁方二十大板后赦免了他。
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于路逢少府监窦德素,问北门近来更何营造。德素以闻。太宗乃谓玄龄曰:“君但知南衙事,我北门少有营造,何预君事?”玄龄等拜谢。魏徵进曰:“臣不解陛下责,亦不解玄龄、士廉拜谢。玄龄既任大臣,即陛下股肱耳目,有所营造,何容不知?责其访问官司,臣所不解。且所为有利害,役工有多少,陛下所为善,当助陛下成之,所为不是,虽营造,当奏陛下罢之。此乃君使臣、臣事君之道。玄龄等问既无罪,而陛下责之,臣所不解;玄龄等不识所守,但知拜谢,臣亦不解。”太宗深愧之。
贞观八年,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在路上遇到少府监窦德素,问近来京城北门附近在修建什么。窦德素如实做出了回答。左仆射房玄龄、右仆射高士廉就此事询问唐太宗,唐太宗对房玄龄等人说:“你们只管负责南衙内的事情,我北门上有一些小工程,和你们有什么关系呢?”房玄龄等人向唐太宗跪拜谢罪。魏徵说:“我不理解陛下为何责怪,也不理解房玄龄、高士廉为什么跪拜谢罪。房玄龄既然担任大臣之职,那么就是陛下的左右手,京城北门附近在修建什么建筑,为什么不能知道呢?陛下责怪他询问有关人员,我确实不明白。他们问皇上修建的目的,动用了多少工匠,如果陛下所修的东西是有益的,他们会帮助陛下完成它;如果所修的东西无益,虽然它已经在修建,他们也会上书请求陛下停止施工。这是君主支配臣下,臣下侍奉君主之道。房玄龄他们询问并没有过错,可是陛下却责备他们,我不能理解;而房玄龄不知道这是他们的职责,只知道跪拜谢罪,我也不能理解。”听了魏徵这一席话,唐太宗感到非常惭愧。
贞观十年,越王,长孙皇后所生,太子介弟,聪敏绝伦,太宗特所宠异。或言三品以上皆轻蔑王者,意在谮侍中魏徵等,以激上怒。上御齐政殿,引三品已上入坐定,大怒作色而言曰:“我有一言,向公等道。往前天子,即是天子,今时天子,非天子耶?往年天子儿,是天子儿,今日天子儿,非天子儿耶?我见隋家诸王,达官已下,皆不免被其踬顿。我之儿子,自不许其纵横,公等所容易过,得相共轻蔑。我若纵之,岂不能踬顿公等!”玄龄等战栗,皆拜谢。徵正色而谏曰:“当今群臣,必无轻蔑越王者。然在礼,臣、子一例,《传》称,王人虽微,列入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今三品以上,列为公卿,并天子大臣,陛下所加敬异。纵其小有不是,越王何得辄加折辱?若国家纪纲废坏,臣所不知。以当今圣明之时,越王岂得如此。且隋高祖不知礼义,宠树诸王,使行无礼,寻以罪黜,不可为法,亦何足道?”太宗闻其言,喜形于色,谓群臣曰:“凡人言语理到,不可不伏。朕之所言,当身私爱;魏徵所论,国家大法。朕向者忿怒,自谓理在不疑,及见魏徵所论,始觉大非道理。为人君言,何可容易!”召玄龄等而切责之,赐徵绢一千匹。
贞观十年,长孙皇后所生太子即越王李介弟,聪明绝伦,唐太宗特别宠爱他。有谣言说,三品以上的官员都看不起越王,其用意在于中伤魏徵等人,以此激怒唐太宗。唐太宗让大臣们到殿上,把三品以上的官员安置入座,非常生气地对他们说:“我有一句话要对你们说。以往的天子就是天子,现在的天子就不是天子了吗?以往天子的儿子就是天子的儿子,现在天子的儿子就不是天子的儿子了吗?我看见隋朝的王子们,达官贵人都不免受他们呵斥。我的儿子,我当然不许他们飞扬跋扈,你们难道就可以轻慢、看不起他们吗?我如果放纵他们,难道他们不也可以呵斥你们吗?”房玄龄等人听后都吓得面如土色,都向唐太宗下跪谢罪。魏徵听了仍正襟危坐,向唐太宗郑重地说:“当今的各位大臣,肯定没有谁轻慢越王。然而,对于礼,君臣是一样的。《左传》上讲,王子即便低微,但地位也在诸侯之上。诸侯像对待公卿那样对待他们,他们就是公卿;像对待大臣那样对待他们,他们就是大臣。如果他们得不到公卿的待遇,那么他们的地位就不如诸侯。现在三品以上的官员就被列为公卿,陛下赋予了他们尊贵的地位。即使他们有一些小过失,越王怎么就可以侮辱他们呢?如果是国家纲纪败坏,那么下臣就不知道了。现在陛下如此圣明,越王怎么可以这么做呢?并且,隋高祖不知道礼义,宠信诸侯,使他们胡作非为,后来他们都因罪被废除。隋高祖这样的人怎么可以效法呢?”唐太宗听后转怒为喜,微笑着对大臣们说:“魏徵说的话合情合理,不得不让人信服。我说的话,是出自于偏爱私心;魏徵说的话,是出于治国的大法。我开始非常愤怒,认为我自己很有道理,等到听了魏徵的话,才知道我的想法很值得怀疑。向君主进言规劝,谈何容易。”于是召见房玄龄等人,对他们不能勇于直谏进行了批评。另外,唐太宗赏赐给魏徵绢一千匹,对他的行为予以鼓励。
贞观十一年,所司奏凌敬乞贷之状,太宗责侍中魏徵等滥进人。徵曰:“臣等每蒙顾问,常具言其长短。有学识,强谏诤,是其所长;爱生活,好经营,是其所短。今凌敬为人作碑文,教人读《汉书》,因兹附托,回易求利,与臣等所说不同。陛下未用其长,惟见其短,以为臣等欺罔,实不敢心伏。”太宗纳之。
贞观十一年,有人上奏唐太宗说凌敬贪财,于是唐太宗责备魏徵等人滥用人才。魏徵回答道:“每次陛下问起官员的情况,我们就把官员们的长处和短处都说给您听。有学识,敢于进谏,是凌敬的长处;喜欢享受,爱好经营生意,是他的短处。现在凌敬只是替别人写碑文,教别人读《汉书》,因为是事先受别人的托付,所以收取了一点回报,与我所说的短处还不同。陛下看人不看他的长处,只看他的短处,因此认为我们欺骗了您,臣等实在不能心服。”唐太宗听后觉得魏徵的话有道理,就接受了他的意见。
贞观十二年,太宗谓魏徵曰:“比来所行得失政化,何如往前?”对曰:“若恩威所加,远夷朝贡,比于贞观之始,不可等级而言。若德义潜通,民心悦服,比于贞观之初,相去又甚远。”太宗曰:“远夷来服,应由德义所加。往前功业,何因益大?”徵曰:“昔者四方未定,常以德义为心。旋以海内无虞,渐加骄奢自溢。所以功业虽盛,终不如往初。”太宗又曰:“所行比往前何为异?”徵曰:“贞观之初,恐人不言,导之使谏。三年已后,见人谏,悦而从之。一二年来,不悦人谏,虽黾强听受,而意终不平,谅有难色。”太宗曰:“于何事如此?”对曰:“即位之初,处元律师死罪,孙伏伽谏曰:‘法不至死,无容滥加酷罚。’遂赐以兰陵公主园,直钱百万。人或曰:‘所言乃常事,而所赏太厚。’答曰:‘我即位来,未有谏者,所以赏之。’此导之使言也。徐州司户柳雄于隋资妄加阶级。人有告之者,陛下令其自首,不首与罪。遂固言是实,竟不肯首。大理推得其伪,将处雄死罪,少卿戴胄奏法止合徒。陛下曰:‘我已与其断当讫,但当与死罪。’胄曰:‘陛下既不然,即付臣法司。罪不合死,不可酷滥。’陛下作色遣杀,胄执之不已,至于四五,然后赦之。乃谓法司曰:‘但能为我如此守法,岂畏滥有诛夷。’此则悦以从谏也。往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大忤圣旨,陛下以为讪谤。臣奏称上书不激切,不能起人主意,激切即似讪谤。于时虽从臣言,赏物二十段,意甚不平,难于受谏也。”太宗曰:“诚如公言,非公无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时,都自谓所行不变。及见公论说,过失堪惊。公但存此心,朕终不违公语。”
贞观十二年,唐太宗问魏徵:“现在朝廷推行的政治,跟以前相比,是好还是坏呢?”魏徵回答说:“如果就朝廷的恩德和威信而言,现在远方的少数民族都来朝贡,这与贞观初年相比,好了很多。如果说到用仁德和道义潜移默化,让老百姓心悦诚服,那又远远比不上贞观初年。”唐太宗听后非常诧异,问:“远方的少数民族前来归顺,应该是朝廷实施仁德的结果。以往的功业,为什么反而更大呢?”魏徵说:“以前天下没有平定,所以德义之心您不敢忘。不久,天下太平无事了,您骄傲自满的情绪也就渐渐滋长起来了。所以现在朝廷的功业虽然兴盛,但终究比不上以前。”唐太宗又问:“现在和以前的差别究竟在哪儿呢?”魏徵说:“贞观初年,陛下惟恐没有人进谏,所以就劝导、鼓励大臣们提意见。三年过后,陛下见有人进言,都能够高兴地接受。可是这一两年来,陛下已经不喜欢有人提意见了,虽然也勉强接受,心里终究不以为然,并且常常面有难色。”唐太宗惊讶地问:“是什么事情让你这样说呢?”魏徵回答:“贞观初年,判处元律师死罪,孙伏伽进谏说:‘依照国家的法律他不该被判死刑,滥用酷刑是不应该的。’陛下采纳了孙伏伽的意见,还赐给他价值百万的兰陵公主园。有人不理解地说:‘他进言的事情很一般,而陛下的赏赐却太丰厚了。’陛下你却说:‘自从我即位以来,还没有人进谏,为了鼓励这种行为,所以厚赏了他。’这是陛下鼓励大臣提意见。徐州司户柳雄对隋代的资产妄加处置,有人告发他,陛下让他自己承认罪行,不承认就要加重处罚。柳雄承认事情属实,但拒不认罪。于是柳雄被判死罪,少卿戴胄上书说依法只应该判处一至三年徒刑。而陛下却说:‘我已经决定了,应该判死刑。’戴胄坚持说:‘陛下既然认为他有罪,就应该把他交给有关大臣依法处置。他的罪还够不上死刑,陛下不应该滥用酷刑。’就这样,陛下坚决要杀他,戴胄也据理力争,争执了四五次,最后陛下才赦免了他。事后陛下对吏部说:‘有这样的大臣为我严格执法,哪还需要担心滥用刑法呢?’从这件事情可以看出陛下是乐意接受进谏的。前些年,陕西县官皇甫德参上书,触犯了陛下,陛下认为他是在诽谤别人。我认为并非如此,如果臣子的奏书语言不激切,就不会引起陛下的注意,而激切的语言表面上看起来像是在诽谤他人。陛下虽然事后接受了我的意见,赏给德参丝绸二十段,可是并不是心悦诚服地接受我的观点。”唐太宗听了,感叹地说道:“确实像你说的那样,只有你能说出这番话。人人都有失去自知之明的时候,你不说,我还认为我对于进谏的态度和过去一样;你一说,我才惊讶我的过失竟这样严重。难得有你这样的大臣,我不会辜负你的一片苦心。”
帝王求谏的真伪,要看能否纳谏或接受直谏,本篇就是叙述关于唐太宗纳谏的具体事迹。虽然贞观初期与后期,唐太宗在纳谏态度上有所变化,但总的看来他还算是能够纳谏的。作为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帝,唐太宗能够在谏臣魏徵、王珪、张玄素、李大亮及长孙皇后、皇太子李治等的劝诫之下接受谏诤,改进政务,承认“此乃朕之不是”“我不寻思,过亦深矣”,并切实加以改正,的确可算是中国历史上一个令人称道的纳谏之君。
贞观三年,太宗谓侍臣曰:“君臣本同治乱,共安危,若主纳忠谏,臣进直言,斯故君臣合契,古来所重。若君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亡,不可得也。君失其国,臣亦不能独全其家。至如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朕与卿等可得不慎,无为后所嗤!”
贞观三年,唐太宗对侍臣说:“无论国家是安定还是混乱,君臣都应该同舟共济。如果君主能接受忠言,臣子能够直言进谏,那么君臣之间就会非常默契,这是自古以来治国所重视的方法。如果君主贤明,而臣子却不匡正辅佐,想要不亡国,是不可能的。君主要是失掉了江山,臣子也就不能保全自己的家族。像隋炀帝,他为人非常暴虐,臣下不敢进言,这使他不知道自己的过失,最后国破家亡,大臣虞世基等人不久也被杀死。这个惨痛的教训离我们并不远,我和各位大臣如果不谨慎,恐怕也会被后人所耻笑啊!”
贞观四年,太宗论隋日。魏徵对曰:“臣往在隋朝,曾闻有盗发,炀帝令於士澄捕逐。但有疑似,苦加拷掠,枉承贼者二千余人,并令同日斩决。大理丞张元济怪之,试寻其状。乃有六七人,盗发之日,先禁他所,被放才出,亦遭推勘,不胜苦痛,自诬行盗。元济因此更事究寻,二千人内惟九人逗遛不明。官人有谙识者,就九人内四人非贼。有司以炀帝已令斩决,遂不执奏,并杀之。”太宗曰:“非是炀帝无道,臣下亦不尽心。须相匡谏,不避诛戮,岂得惟行谄佞,苟求悦誉?君臣如此,何得不败?朕赖公等共相辅佐,遂令囹圄空虚。愿公等善始克终,恒如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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